推广全装修 问题不小也不少

一、有关商品房一次成型的生产法规、维权法规仍滞后,完善尚需时日

        购房者刚刚对购买毛坯房心里有了点底,一下子跳到要看懂精装修住宅,而问题在于购买全装修住宅时,相应的法规无法给予全程保证。对于住宅消费而言,不仅仅是全装修的台同约束不可能一步到位,从交定金的协议开始,现在仍是纠缠不清,退不退定金,至今仍有争议。《商品房交易合同》、《物业管理公约》还比较“稚嫩”。

      那么,“成熟市场的合约”又是什么样呢?香港、加拿大等房地产市场发达地区的交易合同,仅厚度而言,不夸张地说就像一本字典一一样,事无巨细,都要立字为证。那我们的交易合同为什么不能也那么细呢?

      有两方面原因:一方面,住宅消费刚刚走向个人购买,大家购买商品房的经验还不那么多,说明白点儿,让您提要求、挑毛病,您也许还提不出来。如果住好房子的时日多了,那从居住中产生具体问题,就可以促使用户提升品位,最终提高生产水平。

      另一方面,如果生硬地把成熟地区的交易契约搬过来,那与目前本地开发商的生产力水平太不相符,大概会有一半发展商卷铺盖回家——在香港的商品房合约中,明确规定:按金外立面为居民共有,开发商不得擅用;个人银行贷款必须由律师行监管,开发商不得直接提用……这些细到每个局部、流程的游戏规则,对我们这些刚刚成长的开发商,肯定不适应。因此,全装修房的推广应当是渐进的、过渡的,不能一刀切。

二、开发商应提高住宅生产专业性,但不能提苗助长

这一点其实是对上一点的补充,从毛坯房断然切换到精装修,会有许多具体问题。最值得关注的,是全装修会加大开发商技术成本。

    毛坯房说不上谁高谁低,由于北京建筑质量监控较严,一般而言,建筑质量都有保证,对钢筋、水泥搭成的房子,您可以放心。然而,让开发商再去了解装修流程、施工队伍、材料选择,都需要相当的专业人员、时间投入,虽然精装修的房子比毛坯房仅多了数百元,但其技术投人不比规划整个小区省多少功夫。因此,一般而言,在一个楼盘能旺销的情形下,开发商断然不会采用全装修。因此,采用过渡性的,以让商品房从初装修至全装修均衡发展,也许会是今后一至两年内会被采用的做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住宅的卫生标准

1.  太阳光充足。居室日照时间每天必须在2小时以上。  

2.  采光。一般窗户的有效面积和房间地面面积之比应大于1:15。

       3.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.8米。实验表明,当居室净高低于2.55米时,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较高,对室内空气质量有明显影响。

       4.微小气候。冬天室温不低于12摄氏度,夏天不高于30摄氏度;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 65%;夏天风速不少于 0.15米/秒,冬天不大于 0.3米/秒。

       5.保持空气清新度。室内卫生标准还包括诸如照明、隔离、防潮、防止射线等方面的要求。